21.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:根据《党章》和《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纪委监委在同级党委、上级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,同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。
22.纪律检查:是“党的纪律检查”的简称,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维护党的纪律,依规依纪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的监督、执纪、问责活动。
23.纪律检查建议: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,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,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部门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。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,必要时也可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。
24.违纪、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:违纪,指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违反党和国家政策,违反社会主义道德,危害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,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行为。职务违法,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,违反职务法律法规规定,虽不构成犯罪,但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。职务犯罪,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依照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。
25.党风廉政建设: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党和国家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、推进国家清廉建设而实施的一系列改进党风政风活动的总称。
26.党风:即党的作风,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,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态度和行为。
27.政风: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与行为。
28.党风政风监督:指通过加强综合协调、综合分析、专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方式,监督发现并督促解决党风政风类问题,积极推动锻造优良党风政风,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,并带动社会民风持续好转。
29.问题线索:指反映党组织、党员或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、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。信访举报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、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以及其他单位移交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,但信访举报不能等同于问题线索,只有经过初步筛选,去除无实质内容件后的信访举报件才能称为问题线索。
30.问责:党委(党组)、纪委及派驻(派出)机构、党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责权限,追究在党的建设、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。